【請參考附檔】
獎勵金於公告通過後約一個月內撥入帳戶,屆時請同學刷存簿確認。
**重要**
本校自107/8/1起廢除學生證照獎勵辦法,於辦法適用期間取得可獎勵證照,可申請獎勵至107學年度第一學期止(108年1月31日止),請於時程內提出申請。
證照獎勵辦法、表格下載:
教學發展中心→表格辦法→學生證照獎勵申請
申請證照獎勵者,請將申請書填寫完成後送至系辦即可。
如有任何相關問題, 煩請來信vanessa@stust.edu.tw 李小姐
來信詢問請註明您的系所、姓名、學號、申請證照名稱、生效日期,以便查詢。